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文件范本(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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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一、《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文件范本》適用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 二、《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文件范本》中的前附表條款與范本中對應相同的條款,供招標人和投標人選擇使用;以空格標示的由招標人填寫的內容,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具體化,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在空格中用“/”標示。 三、招標人按照《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文件范本》第一章的格式發(fā)布招標公告或發(fā)出投標邀請書后,將實際發(fā)布的招標公告或實際發(fā)出的投標邀請書編入出售的招標文件中,作為投標邀請。其中,招標公告應同時注明發(fā)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稱。 四、招標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第二章“投標須知”前附表以及第三章“合同條款”前附表的內容。如果填寫內容與后面對應內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前附表的內容為準。 五、第四章“合同協(xié)議書”為招標人擬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正式文本樣本,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但不能違反第三章“合同條款”的原則。 六、《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文件范本》第五章“貨物需求一覽表”和“技術規(guī)格”由招標人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編制,并與“投標人須知”、“合同條款”、“圖紙”等相銜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據有關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和補充?!凹夹g規(guī)格”中的各項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生產供應者,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如果必須引用某一生產供應者的技術標準才能準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時,則應當在參照后面加上“或相當于”字樣。 七、《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文件范本》第六章“評標辦法”分別規(guī)定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評估法兩種評標方法,供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適用。招標人選擇適用綜合評估法的,各評審因素的評審標準、分值和權重等由招標人自主確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各評審因素的評審標準、分值和權重等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第六章“評標辦法”應按要求列明全部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并在本章標明投標人不滿足其要求即導致廢標的全部條款。 八、《通信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文件范本》為2009年版,將根據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各使用單位或個人可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聯(lián)系電話:(010)66069239 (010)63601236 電子郵箱:meijie@miit.gov.cn CL63601236@163.COM (項目名稱) 貨物招標 招標文件 招標人/招標代理: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目 錄 第一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1 1.1 招標公告(依法招標的項目必須在國家指定的媒體上公布) 1 1.2 投標邀請書(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該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 組織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2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3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 2.1 招標人及合同名稱 4 2.2 項目的確定和資金來源 4 2.3 招標的組織形式 4 2.4 招標方式 4 2.5 資格審查 4 2.6 合格的貨物和服務 5 2.7 投標費用 5 2.8 招標文件的組成 5 2.9 招標文件的澄清 6 2.10 招標文件的修改 6 2.11 投標文件的編寫 6 2.12 投標文件的構成 6 2.13 關于優(yōu)惠條件 7 2.14 投標報價 7 2.15 證明投標人合格和資格的文件 7 2.16 證明貨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的文件 8 2.17 投標保證金 8 2.18 投標文件的有效期 8 2.19 備選投標方案 9 2.20 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9 2.2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9 2.22 投標文件的提交、送達 10 2.23 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 2.24 開標 10 2.25 評標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進行 11 2.26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11 2.27 投標文件的評審 11 2.28 評標方法 12 2.29 關于劃分標包 12 2.30 相關人員的接觸 12 2.31 中標通知書 12 2.32 簽訂書面合同 13 2.33 履約保證金 13 2.34 招標代理服務費 13 投標人須知附件一:開標記錄表 14 投標人須知附件二:中標通知書 15 投標人須知附件三:中標結果通知書 16 第三章 合同條款 17 合同條款前附表 17 3.1 定義 18 3.2 適用性 18 3.3 原產地 18 3.4 標準 18 3.5 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18 3.6 專利權 19 3.7 履約保證金 19 3.8 檢驗和測試 19 3.9 包裝 20 3.10 裝運標記 20 3.11 裝運條件 20 3.12 裝運通知 21 3.13 交貨和單據 21 3.14 保險 21 3.15 運輸 22 3.16 伴隨服務 22 3.17 備品備件 22 3.18 保證 23 3.19 索賠 23 3.20 付款 23 3.21 價格 24 3.22 變更指令 24 3.23 合同修改 24 3.24 轉讓 24 3.25 分包 24 3.26 賣方履約延誤 24 3.27 誤期賠償費 25 3.28 違約終止合同 25 3.29 不可抗力 25 3.30 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25 3.31 爭議的解決 26 3.32 適用法律 26 3.33 合同生效及其他 26 3.34 合同其他條款 26 第四章 合同協(xié)議書 27 第五章 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guī)格 28 5.1 貨物需求一覽表 28 5.2 技術規(guī)格 29 第六章 評標辦法 30 6.1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30 6.2 綜合評估法 33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 34 7.1 投標函 37 7.2 投標一覽表 38 7.3 投標單項報價表 39 7.4 合同條款偏離表 40 7.5 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 41 7.6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2 7.7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43 7.8 資格證明文件 44 7.9 代理商的資格聲明 46 7.10 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 48 7.11 招標代理服務費 48 第八章 其他 49 第一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1.1 招標公告(依法招標的項目必須在國家指定的媒體上公布) 招標公告 (招標人/招標代理名稱)就(項目名稱)所需的貨物進行采購招標,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生產商或供應商均可前來投標。 1、招標貨物的名稱、數量及主要技術參數: 2、資格要求 需要提供的資格證書、相關業(yè)績等文件。 3、獲取招標文件 凡符合資格要求的投標人,請持法人單位有效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章)/單位介紹信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北京時間上午 時 分至下午 時 分(法定工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向招標人了解有關信息并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 元(¥ )整,售后不退。 購買招標文件地點: 。 招標文件如需郵寄,需要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人民幣 元。招標人在收款后______日內寄出。 4、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提交到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本次開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 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5、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 賬號: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1.2 投標邀請書(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該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名稱) : (招標人/招標代理名稱)就(項目名稱)所需的貨物進行邀請招標,特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1、招標貨物的名稱、數量及主要技術參數: 2、獲取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員持投標邀請書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北京時間上午 時 分至下午 時 分(法定工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向招標人了解有關信息并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 元(¥ )整,售后不退。 購買招標文件地點: 。 招標文件如需郵寄,需要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人民幣 元。招標人在收到款后____________日內寄出。 3、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提交到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本次招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 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請在接到投標邀請書 天以前,以書面方式告知招標人是否參加此次投標,逾期視為放棄參與投標。(參考使用) 4、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 賬號: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 條款名稱 編列內容 2.1 招標人 2.1 項目名稱 2.3 招標組織形式 自行招標/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2.4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2.9 招標文件的澄清 所有需要澄清的疑問應于 年 月 日前書面提交招標人 2.13 關于優(yōu)惠 報優(yōu)惠價/不報優(yōu)惠價/報優(yōu)惠價的其他方式。 2.14 投標報價 投標報價為買方 倉庫/施工現場交貨價 2.15.1 聯(lián)合體 允許/不允許 2.15.3 業(yè)績資格 業(yè)績資格要求:要求供應商在國內曾經銷售過同規(guī)格類型或以上的設備 套以上,要求目前還在使用,并有良好的運行記錄,請列出用戶名單及運行記錄。 2.17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現金/銀行匯票/銀行支票/銀行保函。 投標保證金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2.18.1 投標有效期 投標有效期: 天。 2.19 備選投標方案 允許/不允許 2.20.1 投標文件份數 投標文件份數:正本一份,副本 份 2.21.2 項目名稱和編號 2.22.1 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北京時間) 2.22.1 遞交投標文件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2.24 開標 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開標地點: 2.28 評標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 2.29 標包 劃分標包(每個投標人投標包的最多個數:__個)/不劃分標包。 2.34 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形式:銀行匯票/銀行支票/銀行保函 履約保證金金額:合同金額的 % 2.35 招標代理服務費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交納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金額:…… 注:以上內容可按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 本表關于要采購的貨物的具體資料是對投標人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為準。 2.1 招標人及合同名稱 2.1.1 招標人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1.2 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2 項目的確定和資金來源 招標人的本次招標項目已經批準,并獲得一筆資金/貸款,計劃將一部分資金/貸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標后所簽訂的合同項下的款項。 2.3 招標的組織形式 本次招標由招標人自行組織/委托 (代理機構名稱) 采用代理招標的方式進行。 2.4 招標方式 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2.4.1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2.4.2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ǖ姆ㄈ嘶蛘咂渌M織投標。 2.5 資格審查 采用資格預審/資格后審。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資格預審條件已經在招標文件發(fā)出前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在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中做出規(guī)定。 2.5.1 資格后審是指在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 2.5.2 采用資格后審的,招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中詳細規(guī)定資格審查標準和方法。 2.5.3 資格后審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 資格要求; 2) 其他業(yè)績要求; 3) 審查標準和方法。 2.5.4 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對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2.6 合格的貨物和服務 2.6.1 投標人提供的所有貨物及其有關服務的原產地,均應來自中國或是與中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招標人的支付也僅限于這些貨物和服務。 2.6.2 本招標文件所屬的“原產地”是指貨物開采、生長或生產或提供有關服務的來源地。所述的“貨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實質上裝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貨物。商業(yè)上公認的產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與部件有著實質性區(qū)別的產品。 2.6.3 如果投標的貨物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應有生產許可證。在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制度范圍內的設備,應有進網許可證。 2.7 投標費用 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投標人自行承擔所有參與準備和參與投標有關的費用。 2.8 招標文件的組成 第一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第三章 合同條款 第四章 合同協(xié)議書 第五章 貨物需求及技術規(guī)格 第六章 評審標準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 第八章 其他 2.9 招標文件的澄清 2.9.1 投標人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有必要澄清的問題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同時將書面形式答復發(fā)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答復中不包括問題的來源)。所有關于招標文件的澄清均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部分。 2.9.2 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后,應立即以書面形式確認收到該澄清。 2.9.3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在投標人前附表中規(guī)定。 2.10 招標文件的修改 2.10.1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招標人可以對招標文件進行 修改。 2.10.2 招標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以書面形式確認收到修改文件。 2.11 投標文件的編寫 2.11.1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內容編寫投標文件,并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凡屬于非實質性響應或投標文件產生重大偏差均會造成廢標。凡屬于細微偏差的將會由評標委員會做出不利于投標人的評審。 2.11.2 投標人必須對招標文件中的 “合同條款前附表”、“技術規(guī)格要求”中的內容進行點對點應答。一般寫明“滿足”或“不滿足”,需要說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釋。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技術規(guī)范等。投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投標沒有對招標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響應是投標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2.11.3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招標人就有關投標的所有往來函電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獻可以使用另一種語言,但相應內容應譯成中文,在解釋投標文件時以中文譯本為準。 2.12 投標文件的構成 2.12.1 投標函 2.12.2 投標一覽表 2.12.3 投標單項報價表 2.12.4 合同條款偏離表 2.12.5 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 2.12.6 投標保證金 2.12.7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12.8 資格證明文件 2.12.9 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和技術規(guī)格要求提供的有關文件 2.13 關于優(yōu)惠條件 只有在招標文件要求或允許報優(yōu)惠價時,投標人才可以報出,并應當折算到單價中,不符合要求的優(yōu)惠報價將不被采納。投標人優(yōu)惠報價的數額,開標時也必須當眾宣讀。見前附表。 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的任何低于成本報價的不正當競爭方式。 2.14 投標報價 2.14.1 投標人應在投標單項報價表上標明本合同擬提供貨物的單價(如適用)和總價。見前附表 2.14.2 投標單項報價表上的價格應按下列要求填寫: 1)報所供貨物的出廠價,除應包括增值稅或其他稅,還應包括以下對a)、b)兩項已交納的全部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稅: a)報出廠價的貨物在制造或組裝時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從國外進口的; b)報倉庫交貨價、展室交貨價或貨架交貨價的貨物是從國外進口的。 2)如果“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有規(guī)定,貨物運至最終目的地的國內運輸、保險和伴隨貨物交運的有關費用。 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務費用。 4) 各項投標價格均以人民幣報價。 2.15 證明投標人合格和資格的文件 2.15.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其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標函,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標人為聯(lián)合體,則聯(lián)合體各方應分別提交資格文件、聯(lián)合體協(xié)議并注明牽頭人。參加聯(lián)合體投標的投標人,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lián)合體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2.15.2 投標人提交的合格性證明文件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2.15.3 投標人提交的證明其中標后能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即 1) 如果投標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制造的,投標人應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標中提供該貨物的正式唯一授權; 2) 投標人已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 3) 投標人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列出的業(yè)績要求; 4) 投標人應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2.16 證明貨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的文件 2.16.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擬供的合同項下的貨物和服務的合格性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該證明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2.16.2 貨物和服務合格性的證明文件應包括投標單項報價表中對貨物和服務原產地的說明,并由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廠家出具證書證實。 2.16.3 證明貨物和服務于招標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它包括: 1) 貨物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的詳細說明。 2) 貨物從開始使用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guī)定的周期內正常、連續(xù)地使用所必須的備件和專用工具清單,包括備件和專用工具的貨源及現行價格。 3) 對照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逐條說明所提供貨物和服務已對招標人的技術規(guī)格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或申明與技術規(guī)格條文的偏差和例外。 2.16.4 投標人在闡述上述第2.16.3(3)時應注意招標人在技術規(guī)格中指出的工藝、材料和設備的標準以及參照的號牌或分類號僅起說明作用,并沒有任何限制性。投標人在投標中可以選用替代標準、號牌或分類號,但這些替代內容實質上相當于技術規(guī)格的要求,并且滿足招標人的要求。 2.17 投標保證金 2.17.1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必須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按照招標文件前附表的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一般不超過投標總價2%,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本次招標的投標保證金數額見前附表。 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2.17.2 招標人可以規(guī)定投標保證金是以現金、支票、銀行匯票、中國注冊的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等方式,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2.17.3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無息)。 2.17.4 下列任何情況發(fā)生時,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 2)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圖騙取中標的; 3) 中標人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合同協(xié)議; 4) 中標人未按規(guī)定交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5) 招標文件中其他規(guī)定。 2.18 投標文件的有效期 2.18.1 投標有效期的具體時間見招標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間,投標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標文件。投標有效期不滿足要求的投標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投標。 2.18.2 在原定投標有效期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書面形式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須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投標人可以拒絕這種要求而不被沒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不允許修改他的投標文件,但需要相應地延長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本須知關于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 2.19 備選投標方案 2.19.1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2.19.2 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且評標價最低或綜合評分最高而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的,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其備選投標方案優(yōu)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 2.20 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2.20.1 投標人按本須知前附表的規(guī)定,編制一份投標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數的“副本”,并明確標明“正本”和“副本”。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2.20.2 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均應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書寫,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表人簽署并蓋單位章。 2.20.3 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人簽字確認。 2.20.4 投標文件每頁要求由投標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人簽字,投標文件中“投標一覽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現投標人單位落款的地方必須蓋單位章。 2.2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2.21.1 投標人應將“投標一覽表”和投標保證金單獨密封作為內層包封單獨提交,并在包封上標明“投標一覽表”字樣。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密封在外層包封,在每份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確標明“正本”或“副本”。包封的所有粘接縫隙必須加蓋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人簽字。 2.21.2 外層包封應寫明招標人名稱和地址、合同名稱、項目名稱、招標編號、并注明開標時間以前不得開封。 2.21.3 在外層包封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地址、郵政編碼,以便投標出現逾期送達時能原封退回。 2.21.4 提交投標文件時,招標人應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的投標文件進行簽收。 2.21.5 對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標文件退還給投標人。 2.21.6 招標人對于編制投標文件的其他要求。 2.22 投標文件的提交、送達 2.22.1 投標人必須在投標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內將投標文件提交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所述的單位和地址。 2.22.2 招標人按投標須知第2.10的規(guī)定修改招標文件后,可以書面補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遲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在上述情況下,招標人與投標人以前在投標截止時間方面的全部權力、責任和義務,將適用于延長后新的投標截止時間。 2.22.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2.23 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3.1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可以向招標人遞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標文件的書面要求并進行修改或撤回。在投標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標文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2.23.2 投標人的修改或撤回書面要求和修改后的投標文件,應按本須知第2.21的規(guī)定編制、密封、標志和遞交(在外層包封標明“修改”字樣)。 2.24 開標 2.24.1 招標人將于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所列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參加開標的投標人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開標。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為同一個時間。 2.24.2 開標會議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組織并主持,邀請所有的投標人或其代表出席。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委托的公證部門對投標文件密封性進行檢查。但按規(guī)定提交合格撤回書面要求的投標文件不予開封。 2.24.3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視為無效,無效的情況將不予開封: 1) 投標文件未按規(guī)定標志、密封; 2) 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投標文件; 3) 國家及部委法律法規(guī)中有關無效投標的其他情況。 2.24.4 開標時,招標人當眾宣布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人個數及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并宣讀有效投標的“投標一覽表”中的內容,“投標一覽表”一般包括:投標人名稱、投標總報價、交貨期、投標保證金以及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其他內容。 2.24.5 開標內容填寫在“開標記錄表”中,由主持人、唱標人、記錄人、投標人以及其他在場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存檔備查,并分發(fā)復印件給各投標人。 2.25 評標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進行 2.25.1 評標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或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2.25.2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2.26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2.26.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有關澄清的要求與答復,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作為評標報告的一部分。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2.26.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6.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2.27 投標文件的評審 2.27.1 評標委員會將審查投標文件是否完整、總體編排是否有序、文件簽署是否合格、有無計算上的錯誤等。 2.27.2 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改總價;若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應與投標人進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數值與用數字表示的數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數值為準。如果投標人不接受對其錯誤的更正,其投標將被拒絕。 2.27.3 對于投標文件中不構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規(guī)、不一致或不規(guī)則等的微細偏差,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進行補正,拒不補正的,在詳細評審時可以對微細偏差作出不利于該投標人的評審,量化標準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 2.27.4 在詳細評標之前,評標委員會要審查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應該是與招標文件要求的關鍵性條文沒有重大偏離的投標。對招標文件中加“※”或重體字標明的關鍵條文的偏離、保留或反對,將被認為是重大偏離,將導致廢標。 2.27.5 開標之后,投標人不得要求通過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離從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如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投標將被評標委員會視為廢標: 2) 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蛘咚峁┑耐稑藫S需Υ?; 3) 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4) 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5) 投標文件沒有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單位章; 6) 業(yè)績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7) 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 8) 明顯不符合技術規(guī)格、技術標準的要求; 9) 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10) 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11) 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2.27.6 評標委員會只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標進行評價和比較。 2.28 評標方法 招標文件中詳細載明下述評標方法之一做為本次評標所采用的評標方法。 2.28.1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在滿足招標文件所列商務條件及技術條件下,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的中標,但是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28.2 綜合評估法: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所有詳細的量化因素和權重比值。 2.29 關于劃分標包 如果招標人劃分標包,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列出,并列出投標人可以重復投標包的個數,一般每個標包響應的投標人也應滿足三家以上。 對于劃分有多個單項合同的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如果允許投標人為獲得整個項目合同而提出優(yōu)惠,評標委員會可以對投標人提出的整體優(yōu)惠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將招標項目作為一個整體合同授予中標人。將招標項目作為一個整體合同授予的,整體合同中標人的投標應當最有利于招標人。 2.30 相關人員的接觸 2.30.1 從開標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間,投標人不得就與其投標有關的事項與招標人和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私下接觸。 2.30.2 投標人試圖對招標人和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比較或中標候選人的決定進行影響,都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 2.30.3 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2.31 中標通知書 2.31.1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 2.31.2 中標通知書是招標投標檔案和合同的組成部分。 2.31.3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2.31.4 在中標人按照本須知的規(guī)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后,招標人將按照本須知的規(guī)定退還所有投標保證金。 2.32 簽訂書面合同 2.32.1 招標人在中標通知書中載明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的時間地點,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2.32.2 招標人在發(fā)送中標通知書的同時,將把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連同簽訂合同的相關事宜同時發(fā)送給中標人。 2.32.3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2.33 履約保證金 2.33.1 中標人在收到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后,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采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履約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或買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買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2.33.2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規(guī)定提交履約保證金,招標人將取消該中標,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在此情況下,招標人可將合同授予下一個中標候選人,或重新招標。 2.34 招標代理服務費 2.34.1 采用招標代理方式的,投標人中標后,應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數額向招標代理機構交納招標代理服務費。 2.34.2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形式之一提交。 投標人須知附件一:開標記錄表 開標記錄表 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 投標人 投標總報價(元) 交貨期 投標保證金 備注 (1)按提交投標文件順序開標。 (2)唱標內容為“投標一覽表”中的內容。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唱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記錄人: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出席代表簽字: 投標人須知附件二:中標通知書 中 標 通 知 書 (中標人名稱): (招標人) (標包),招標編號 ,你方遞交的投標文件已被我方接受,正式確定為中標人。 中標價為人民幣 元。 中標人收到本通知書后,請于 年 月 日 時前到 (地點)(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并)進行簽訂合同的有關事宜。 特此通知。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投標人須知附件三:中標結果通知書 中標結果通知書 致: (未中標人名稱) 我方已接受 (中標人名稱)所遞交的 (項目名稱) (標包)的投標文件,確定 (中標人名稱)為本項目的中標人。 特此通知。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前附表 條款號 條款名稱 編列內容 3.1 買方 名稱、地址: 項目名稱: 3.1 賣方 名稱、地址: 項目名稱: 3.7 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金額:合同金額的 % 幣種:人民幣 形式: 3.13 交貨期 交貨期: 3.16 伴隨服務 應提供的伴隨服務有: (1) 供應商應負責對業(yè)主的日常維護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2) 設備的督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 3.17 備件 要求的備件有: 3.18.2 質量保證期 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從安裝調試合格及整個數據項目項目最終驗合格后開始計算。 試運行 年,各項指標均達到技術規(guī)范書的要求后方簽署終驗證書; 3.18.4 故障響應 免費維修與更換缺陷部件的期限為賣方收到買方通知后 小時內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如需到現場進行維修, 小時內,生產廠家技術人員到設備現場進行維修。 3.20 付款 1. 貨款按以下比例支付: I)預付款 %合同金額于合同簽訂后 日內憑以下單據支付: (1) %合同金額的商業(yè)發(fā)票(即增值稅發(fā)票)一份; (2) 所有技術規(guī)范及圖紙已經設備生產商及最終用戶確認的確認書副本。 II)到貨款 %合同金額在設備到達現場并安裝調試運行正常后,憑以下單據支付: (1) %合同金額的商業(yè)發(fā)票(即增值稅發(fā)票)一份; (2) 一份生產商出具的質量及數量證明書。 (3) 相關機構出具的設備原產地證明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 到貨簽收單及安裝調試合格接受書一份。 III) %合同金額為驗收后付款,賣方提供以下所列單據作為付款單證: (1) %合同金額的商業(yè)發(fā)票(即增值稅發(fā)票)一份; (2) 由最終用戶簽署的驗收合格證明書正本一份副本—份。 3.27 誤期賠償 誤期賠償費:每延遲 天交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被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 %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10%。 3.31 爭議的解決 友好協(xié)商/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注:以上內容可按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 本表關于要采購的貨物的具體資料是對合同條款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前附表為準。 3.1 定義 3.1.1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xié)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在正確地完成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格。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或其它材料。 4)“服務”系指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和合同中規(guī)定賣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5)“合同條款”系指本合同條款。 6)“買方”系指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指明的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單位。 7)“賣方”系指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的公司或實體。 8)“項目現場”系指本合同項下貨物安裝、運行的現場,其名稱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指明。 9)“天”指日歷天數。 3.2 適用性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買方和賣方在合同協(xié)議書上簽字生效所包含的所有時間和內容。 3.3 原產地 3.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國內或是與中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qū)(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 3.3.2 本條款所述的“原產地”是指貨物開采、生長或生產或提供有關服務的來源地。所述的“貨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實質上裝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貨物。商業(yè)上公認的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與部件有著實質性區(qū)別的產品。 3.4 標準 3.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guī)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或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fā)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3.4.2 除非技術規(guī)格中另有規(guī)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3.5 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3.5.1 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guī)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3.5.2 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3.5.1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3.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第3.5.1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買方。 3.6 專利權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國內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yè)設計權的起訴。 3.7 履約保證金 3.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所規(guī)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3.7.2 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3.7.3 履約保證金應采用人民幣,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由一家在國內注冊且信譽好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買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銀行保函;或 2)銀行匯票、支票。 3.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 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原額退還賣方。 3.8 檢驗和測試 3.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guī)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或測試代表的身份通知賣方。 3.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或貨物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測人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xié)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3.8.3 對國外進口的貨物,賣方應出具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簡稱檢驗檢疫局)的檢驗證書。 3.8.4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guī)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guī)格的要求。 3.8.5 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3.8.6 在交貨前,賣方應對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商檢驗的結果和細節(jié)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3.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3.18.2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發(fā)現貨物的質量或規(guī)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3.8.8 合同條款第3.8的規(guī)定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3.9 包裝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長途運輸。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 3.10 裝運標記 3.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1)收貨人 2)合同號 3)發(fā)貨標記(嘜頭) 4)收貨人編號 5)目的地 6)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7)毛重/凈重(用Kg表示) 8)尺寸(長×寬×高用cm表示) 3.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的適當標記。 3.11 裝運條件 3.11.1 如果是“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價”的合同: 1)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交貨。 2)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3)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4)目的地/項目現場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有規(guī)定。 3.11.2 如果是出廠價(倉庫交貨價、展室交貨價或貨架交貨價)合同: 1)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2)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3.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3.12 裝運通知 3.12.1 無論是何種價格條件的合同: 1)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裝運前—天或空運前—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用m3表示)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特快專遞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量、總體積(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地、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2)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體積(用m3表示)、發(fā)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jié)還應另行注明。 3.12.2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3.13 交貨和單據 3.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guī)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jié)和/或其他單據見合同條款第3.9、3.10、3.11、3.12規(guī)定。 3.13.2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并啟運后以傳真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jié),包括合同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為合同支付的需要,賣方還應根據本合同條款第3.20的規(guī)定,向買方寄交或通過賣方銀行轉交該條款規(guī)定的相關“支付單據”。 3.14 保險 3.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本條款規(guī)定的方式,以人民幣投保全面保險。 3.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價”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賣方應以貨物的實際價值的發(fā)票金額投保一切險。 3.14.3如果是“出廠價”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 3.14.4如果是買方“指定任意地點”或“用倉庫交貨價”合同,則交貨前的一切保險由賣方負責. 3.15 運輸 3.15.1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或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或項目現場,包括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3.15.2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價”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 3.16 伴隨服務 3.16.1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前附表”與技術規(guī)格規(guī)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1)實施或監(jiān)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 2)提供貨物安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3)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4)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jiān)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5)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3.16.2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3.16.3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成協(xié)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3.16.4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前附表”/技術規(guī)格中規(guī)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總合同價中。 3.17 備品備件 3.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guī)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1)買方從賣方選購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2)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 3)在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guī)格。 3.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前附表”/技術規(guī)格中的規(guī)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3.18 保證 3.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由于按買方的要求設計或按買方的規(guī)格提供的材料所產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3.18.2本保證應在合同貨物最終驗收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見合同條款前附表)。 3.18.3對保證期內所發(fā)現的缺陷,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3.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3.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3.19 索賠 3.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3.18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guī)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xù)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3.18規(guī)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3.19.2如果在買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 天,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 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未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3.20 付款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有規(guī)定。 3.21 價格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中給出。 3.22 變更指令 3.22.1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fā)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guī)格; 2)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3)交貨地點; 4)賣方提供的服務。 3.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將對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 天內提出。 3.23 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條款第3.22的規(guī)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24 轉讓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3.25 分包 3.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3.25.2分包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3條的規(guī)定。 3.26 賣方履約延誤 3.26.1賣方應按照本合同買方規(guī)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3.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3.26.3除了合同條款第3.29的情況外,除非拖延是根據合同條款第3.26.2的規(guī)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延誤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3.27的規(guī)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3.27 誤期賠償費 除合同條款第3.29規(guī)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 計收(雙方另外約定的除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3.28條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 3.28 違約終止合同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提出警告無效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3.26的規(guī)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 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有關人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為。 3.29 不可抗力 3.29.1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3.29.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fā)生后 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xié)議。 3.30 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但已交付的貨物應按合同支付貨款。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31 爭議的解決 3.31.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 3.31.2如協(xié)商不成,可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1.3在爭議期間,除存在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3.32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33 合同生效及其他 3.33.1本合同文件于雙方在合同協(xié)議書上簽字時間起開始生效。 3.33.2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貨范圍及單項價格表; 2)技術規(guī)格; 3)交貨批次及交貨時間; 4) 履約保函。 3.34 合同其他條款 第四章 合同協(xié)議書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買方名稱)(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和(賣方省區(qū)和城市)的(賣方名稱)(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鑒于買方為獲得以下貨物和伴隨服務,即(貨物和服務)而進行招標,并接受了賣方以總金額(幣種、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合同價)(以下簡稱“合同價”)提供上述貨物和服務的投標。 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 本合同文件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的相同。 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文件一起閱讀和解釋: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 3)合同條款 4)合同條款附件 附件 1 - 供貨范圍及單項報價表 附件 2 - 技術規(guī)格 附件 3 - 交貨時間 附件 4 - 履約保函 3. 考慮到買方將按照本合同向賣方支付,賣方在此保證全部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提供貨物和服務,并修補缺陷。 4. 考慮到賣方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并修補缺陷,買方在此保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或其他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的金額。 5.本協(xié)議書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 6.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買方: (蓋單位章) 賣方: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guī)格 5.1 貨物需求一覽表 序號 貨物名稱 數量 投標報價方式及交貨地點 交貨期 1 2 5.2 技術規(guī)格 5.2.1 技術要求 5.2.2 應提供的技術文件(技術資料應以中文為主) 5.2.3 貨物驗收要求 5.2.4 售后服務 注:技術規(guī)格內容按實際需要提出 第六章 評標辦法 6.1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6.1.1 評標標準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符合性檢查 投標人名稱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一致 投標函簽字蓋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 投標保證金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 …… …… 詳細評審 評審因素 由招標人根據實際需要列出 交貨期 延誤 天,按其開標報價上浮 % 付款條件 偏離情況: , 按其開標報價上浮 % 備品 偏離情況: ,按其開標價上浮 % 履約延誤 …… …… …… 技術條款 偏離情況: ,按其開標價上浮 % …… …… 價格評審 評標價格調整因素 …… 6.1.2 評標方法 6.1.2.1 評標時,以招標文件指定的報價方式為依據計算基礎價。 6.1.2.2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除考慮投標人的報價之外,還要考慮量化以下因素: 1) 將貨物運至最終目的地所發(fā)生的國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它伴隨服務費用; 2) 投標文件申報的交貨期; 3) 與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的偏差; 4) 所投貨物零部件、備品備件和服務的費用; 5) 得到投標貨物的備件和售后服務的可能性; 6) 投標貨物在使用周期內預計的運營費和維護費; 7) 投標貨物的性能和生產率; 6.1.2.3 在量化第6.1.2.2的量化因素時可采用以下量化方法調整評標價格: 1) 國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其它伴隨服務的費用 評標委員會將按照鐵路/公路等交通部門、保險公司和/或其它有關機構發(fā)布的收費標準(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提供)計算貨物從出廠地/進口港運抵“合同條款前附表”所指明的項目現場所發(fā)生的內陸運輸、保險及其它伴隨服務的費用;為便于計算,投標人應在投標書中提供估計的貨物尺寸、裝運重量和每個合同包的估計出廠價。 2) 投標文件申報的交貨期 提前交貨或推遲交貨將會做出利于或不利于投標人的價格調整,調整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a) 本投標邀請項下的貨物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或啟運)。以上述規(guī)定的時間為基礎,每超過基礎時間,其評標價將在投標價的基礎上增加“評審標準”中規(guī)定的出廠價的某一百分比(%)來考慮。提前交貨不考慮降低評標價。 b) 本投標邀請項下的貨物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guī)定的可接受的幾周時間范圍內交貨(啟運)。提前交貨不考慮降低評標價,晚于交貨時間范圍供貨的投標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在這段可接受的時間范圍內,每超過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規(guī)定的最早交貨時間一周,其評標價格在投標價的基礎上增加“評審標準”中規(guī)定的某一百分比(%)來考慮。 c) 本招標邀請項下的貨物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guī)定的分批裝運交貨(啟運),提前交貨或者推遲交貨的投標將調整其評標價。方法是每提前或超過規(guī)定的交貨時間一周,其評標價將在投標價的基礎上增加“評審標準”中規(guī)定的出廠價的某一百分比(%)。 3) 評審付款條件的偏差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a) 投標人應按照合同條款所列的付款條件報價。評標時以此報價為基礎,但投標人可提出替代的付款計劃并說明采用該替代的付款計劃投標價可以降低多少。評標委員會可以考慮中標的投標人的替代的付款計劃。 b) 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了招標人提出的付款計劃。如果投標書對此有偏離但又屬招標人可以接受的,評標時將按“評審標準”所述的利率計算提前支付所產生的利息,并將其計入其評標價中。 4) 評審零部件和備品備件的費用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a) 投標人將所投貨物的零部件及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規(guī)定的運行周期內必需的備品備件的名稱和數量清單附在技術規(guī)格中,按投標文件中所報的單價來計算其總價,并計入投標價中。 b) 招標人將開列經常使用的零部件和備件清單,以及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所規(guī)定的運行周期所需要的數量,按投標文件中所報的單價計算其總價,并計入投標價中。 c) 評標委員會將根據每一投標人提供的信息,以及招標人過去的經驗或其他購買人的經驗來估算在“合同條款前附表”中所規(guī)定的運行周期所需要的零部件和備件的費用,并計入評標價。 5) 評審備件供應和售后服務設施 根據“合同條款前附表”或招標文件其他條款的規(guī)定,招標人建立最起碼的維修服務設施和零部件庫房所需的費用,如果是單獨報價,評標時應計入評標價。 6) 投標設備的預計運行和維護費用 由于所采購的貨物的運行和維護費用是設備使用周期成本的一個主要部分,這些費用將根據“合同條款前附表”或技術規(guī)格中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評價。 7) 投標貨物的性能和生產率 a) 投標人應響應技術規(guī)格中的規(guī)定,說明所提供的貨物保證達到的性能和效率。高于標準的,不考慮降低評標價;低于標準性能或效率的(假設為100%),每低一個百分點,投標價將增加“評審標準”中規(guī)定的調整金額,采用技術規(guī)格中規(guī)定的方法,計算貨物在使用年限中的運行成本所額外增加的費用。 b) 所提供的貨物必須具備技術規(guī)格中相應條文所規(guī)定的最低生產率才能被認為是具有響應性。若所提供的貨物與規(guī)定的要求有偏離時,評標將以該貨物實際生產率的單位成本為基礎,采用“評審標準”或技術規(guī)格中規(guī)定的方法,調整其評標價格。 8) 其他額外的評標因素和標準(備選標等) 其他額外的評標因素和標準將在招標文件中詳細規(guī)定。 6.1.2.4 關于低于成本價投標: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6.2 綜合評估法 6.2.1 評標標準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符合性檢查 投標人名稱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一致 投標函簽字蓋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 投標保證金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 …… …… 詳細評審 量化因素和權重比值 評分標準 一、價格( 分) 二、合同條款( 分) …… 2.1交貨期 …… 2.2付款條件 …… 2.3備品 2.4履約延誤 …… …… 三、技術條款( 分) …… 3.1…… …… 3.2…… …… 6.2.2 評標標準 評標時,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權重比值打分。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 (項目名稱)貨物招標 投標文件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___ 年 月 日 7.1 投標函 致:(招標人) 根據招標人為(項目名稱)項目招標采購貨物及服務的投標邀請 (招標編號) ,投標人 (投標人名稱、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投標一覽表 2) 投標單項報價表 3) 合同條款偏離表 4) 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 5) 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和技術規(guī)格要求提供的有關文件 6) 資格證明文件 7) 投標保證金,金額為(金額數和幣種)。 據此,投標人同意如下內容: 1、所附投標價格表中規(guī)定的應提交和交付的貨物投標總價為(注明幣種,并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投標總價)。 2、投標人將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3、投標人已詳細審解讀全部招標文件,(包括第編號、補遺書)(如果有的話)。 4、遵從本投標有效期為 天。 5、如果在規(guī)定的開標時間后,我方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其投標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6、我方承諾,與貴方聘請的為此項目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及任何附屬機構均無關聯(lián)關系,我方不是貴方方的附屬機構。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貴方可能要求的與其投標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價的投標。 8、我方承諾:我方不得將本次招標或合同的有關資料向第三方透露。 9、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信函請寄: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電子郵箱 投標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7.2 投標一覽表 投標一覽表 投標人名稱: 招標編號: 標包: 貨幣單位:萬元人民幣 序號 品目號 設備名稱 型號和規(guī)格 數量 制造商名稱和國別 投標總價 投標保證金 交貨期 備注 1 2 3 4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此表應按“投標人須知”的規(guī)定密封標記并與投標保證金一同密封單獨提交。 7.3 投標單項報價表 投標單項報價表 投標人名稱: 招標編號: 標包: 序號 名稱 型號和規(guī)格 數量 原產地和 制造商名稱 單價 (注明裝運地點) 總 價 交貨期 至最終目的地的 運費和保險費 1 2 3 4 5 6 … 總計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如果按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 2.如果不提供詳細單項報價將視為沒有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 7.4 合同條款偏離表 合同條款偏離表 投標人名稱: 招標編號: 標包: 序號 招標文件條目號 招標文件的合同條款 投標文件的合同條款 說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7.5 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 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 投標人名稱: 招標編號: 標包: 序號 貨物名稱 招標文件條目號 招標規(guī)格 投標規(guī)格 偏離 說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7.6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職務: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蓋單位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7.7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招標人): (投標人名稱)法定代表人 授權我單位(職務或職稱) (姓名)為我單位本次投標授權代理人,全權處理 采購項目投標活動的一切事宜。該授權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諾說明,我單位均予于認可并承擔全部責任。 特此授權。 投標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7.8 資格證明文件 制造商資格聲明 1. 名稱及概況: (1)制造商名稱: (2)總部地址: 電傳/傳真/電話號碼: (3)成立和/或注冊日期: (4)實收資本: (5)近期資產負債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資產: ②流動資產: ③長期負債: ④流動負債: ⑤凈 值: (6)主要負責人姓名:(可選填) (7)制造商在中國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話) 2.(1)關于制造投標貨物的設施及其它情況: 工廠名稱地址 生產的項目 年生產能力 職工人數 (2)本制造商不生產,而需從其它制造商購買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稱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稱 3. 本制造商生產投標貨物的經驗(包括年限、項目業(yè)主、額定能力、商業(yè)運營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該貨物主要銷售給國內、外主要客戶的名稱地址: (1)出口銷售 (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 (2)國內銷售 (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 5. 近三年的年營業(yè)額 年份 國內 出口 總額 6. 易損件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 部件名稱 供應商 7. 最近3年直接或通過貿易公司向中國提供的投標貨物: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項目名稱: 數 量: 合同金額: 8. 有關開戶銀行的名稱和地址: 9. 制造商所屬的集團公司,如有的話: 10. 其他情況: 茲證明上述聲明是真實、正確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我們同意遵照貴方要求出示有關證明文件。 制造商名稱 簽字人姓名和職務 簽字人簽字 簽字日期 傳真 電話 , 電子郵箱 7.9 代理商的資格聲明 代理商的資格聲明 1. 名稱及概況: (1)代理商名稱: (2)總部地址: 電傳/傳真/電話號碼: (3)成立和/或注冊日期: (4)實收資本: (5)近期資產負債表(截止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資產: ②流動資產: ③長期負債: ④流動負債: ⑤凈 值: (6)主要負責人姓名:(可選填) 2. 近三年的年營業(yè)額 年 份 國 內 出 口 總 額 3. 近3年該貨物主要銷售給國內、外主要客戶的名稱地址: (1)出口銷售 (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 (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 (2)國內銷售 (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 (名稱和地址) (銷售項目) 4. 同意為代理商提供貨物的制造商名稱、地址(附制造商資格聲明) 5. 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貨物部件,如有的話: 制造商名稱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名稱 6. 近3年向國內公司提供的代理投標貨物,如有的話: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項目名稱: 數 量: 合同金額: 7. 有關開戶銀行的名稱和地址: 8. 所屬的集團公司,如有的話: 9. 其他情況: 茲證明上述聲明是真實、正確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我們同意遵照貴方要求出示有關證明文件。 代 理 商 名 稱: (蓋單位章) 代理商全權代表: (簽字) 簽 字 日 期 傳 真 電 話 電 子 郵 箱 7.10 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 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 致:(招標人) 我(制造商名稱)是按(國家名稱)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點設在(制造商地址)。茲指派按(國家名稱)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營業(yè)地點設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稱)作為我方合法的代理人進行下列有效的活動: (1)代表我方(在中國)辦理貴方第 項目貨物投標邀請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貨物的有關事宜,并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2)作為制造商,我方保證提供符合招標文件中所規(guī)定的貨物。 (3)我方茲授予(代理商名稱)全權辦理和履行上述我方為完成上述各點所必須的事宜,具有替換或撤消的全權。茲確認(代理商名稱)或其正式授權代表依此合法地辦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簽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稱)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為證。 代理商名稱 制造商名稱 簽字人職務和部門 簽字人職務和部門 簽字人姓名 簽字人姓名 簽字人簽名 簽字人簽名 7.11 招標代理服務費 采用招標代理方式的,中標人須向招標代理機構按如下規(guī)定交納招標代理服務費: 1、招標代理服務費按國家法律規(guī)定計取,以中標總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據體數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招標代理服務費幣種與中標簽訂合同的幣種相同,或以其它幣種支付(按開標日中國銀行公布匯率賣出價折算)。 3、招標代理服務費的交納方式: 1) 中標人中標后,在訂立合同前,按上述1~2的規(guī)定,向招標代理機構直接交納招標代理服務費(可用支票、匯票、電匯、現金等付款方式); 2) 中標人中標后__天內,按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一次性向招標代理機構繳清招標代理服務費。 第八章 其他 注:招標人認為需求增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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